一、工作職責
(一)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;研究拟定全市管理、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;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、规程、规范和办法。
(二)組織礦産資源的調查評價;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産資源總體規劃、礦産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、地質環境和地質遺迹保護規劃、地質勘查規劃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。
(三)監督檢查鄉(鎮)人民政府礦産資源規劃執行情況;組織實施礦産資源執法監察,依法保護礦産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,承辦並組織調處國土礦業權屬糾紛,查處違法案件;負責礦産資源有關行政複議工作。
(四)依法管理礦産資源探礦和采礦權,依法培育和規範礦業權市場;組織實施轄區內采礦權的行政授予、招標拍賣挂牌出讓工作;審批、審核探礦權、采礦權轉讓申請;組織開展礦業秩序的整頓與維護;依法對地質勘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、承擔礦産資源儲量管理工作,實現礦産資源管理的信息化,爲社會提供查詢服務;依法進行礦産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;組織開展全市礦産資源開發利用年檢、年報和礦産督查工作;依法征收礦産資源補償費、采礦權使用費、采礦權價款。
(五)編制地質災害防治預案,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,有效保護和監督管理礦山地質環境、地質遺迹和地質公園。
(六)組織實施礦産資源管理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政策的宣傳;組織全市礦産資源管理系統幹部培訓;深入研究礦産資源,地質環境與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協調發展的關系,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政策建議。
(七)負責全市黃金行業的規劃、協調、監督、服務工作。
(八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領導班子
裔 刚:党组书记、局长,主持全面工作。
黎建勝:黨組成員、副局長
曾智勇: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童为坤:总工程师
三、內設機構
(一)办公室 7517149 (二)矿产开发科 (三)矿产资源管理科 (四)法规监察科 (五)黄金管理科 (六)矿产黄金稽征所